陶勇:“联想事件”是该收网了!_世界播资讯
在我看来,挺柳也好、批柳的也好,大多数人都是各有立场——只不过信息偏差造成观点不同导致理念分歧碰撞而已。
(相关资料图)
2023年5月,我在红歌会发布了原创文章《倪光南峰高谷深 “倪柳之争”葬送联想技工贸前程》,此文一直不温不火,直到前些天,才引来jim鸡毛博士关注,并开始撰文大发厥词、恶意攻击诋毁——鸡毛虚拟博士不是第一次诽谤攻击我,只不过上次略显轻微,这次更加肆无忌惮……
以上两个微信截屏是我跟哥们的对话。
以上三个微信截屏是我跟一位高科技企业家的对话。
以上两张微信截屏是跟一位朋友的对话,他曾为联想两省大区部门总经理,现为高科技企业家。
在jim鸡毛博士“率先垂范”下,另外几只疯狗外加几个蠢猪构成的罪恶团伙流窜于各网站之间,对本人极尽造谣污蔑之能事,你方唱罢它登台,尽显断章取义、歪曲事实、诋毁攻击之劣性,绘就了一副网络暴力犯罪群丑图……
撕咬我的几个疯狗,把我视作他们所称的司马南、张捷蓝盾智库成员,令我躺枪。关键他们污蔑司马南、张捷是“骗子”,可他们造谣污蔑的行径才是真正的骗子!
顺便说一句,虽然这些卑鄙无耻的小人出来兴风作浪,不过,我认为此事未必跟柳传志有关——只不过疯狗们企图摇尾乞怜讨几个赏钱而已————没必要动不动就说被收买了——尽管这几个无耻之尤就是这样污蔑诋毁我的,但君子不计小人过,不必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抨击它们……
罪恶团伙大肆造谣污的最典型和具有代表性之一是:“由于陶勇的反水,并发表长文,揭露了倪光南、李肃、司马南等人策划、造谣联想的真实情况。”……这些纯粹统统是放狗屁!
正当我把这帮罪恶团伙涉嫌对我网络诽谤的证据进行保存并准备着手发起诉讼时,两高关于依法惩治网暴犯罪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恰如及时雨!
两高的通知留下邮箱征集意见,我便提出意见并把对我网络诽谤涉嫌犯罪团伙的证据发送给他们,供他们参考。
《倪光南峰高谷深 “倪柳之争”葬送联想技工贸前程》拉拉杂杂比较长,有五万多字,jim鸡毛博士不识数、称有十万字。因为比较长,一般人没有耐心看完,这就给坏人造谣提供机会。
jim鸡毛博士等恰恰利用这个机会,肆意胡编乱造些东西说是我文章里的,可它们有的人居然还叫大家看我文章,问题看完不就正好打他们造谣之脸吗?或者这个团伙成员智商太低,理解力太差,才会断章取义,歪曲理解。
首先,造谣说我“反水”纯粹污蔑!同时,我也不是什么离场,而是自己个人发展需要不再继续研究关注联想。
污蔑本人“反水”的不是蠢就是坏!
其次,我说对柳传志联想存在过度批判,攻击我的罪恶团伙马上兴高采烈地以为抓到把柄,到处宣扬“陶勇翻然悔过”、“承认对柳传志过度批判”……
其实,我觉得他们太蠢:
对柳传志联想存在过度批判,不等于不该批判——我并非否定对柳传志联想的批判,只不过超过了一定限度而已。以此同时,我文章里有一句话:此文讨论的问题仅限于“倪柳之争”——也就是说,我过去对柳传志联想批判,除了在“倪柳之争”有关问题上批判过度,对柳传志联想到其他批判依然是正确的!比如:联想国资流失——我开篇核心提示就强调“联想国资流失板上钉钉”,还有“联想做大不强确需反思”等等,这些批判没有什么问题……
实际上我撰文时依然对柳传志保持批评态度,只不过当时不打算再批判柳传志而已——所以,张捷视频节目说我“依然是反柳传志的”,虽然表达口径跟我不同,但“批评”与“反”起码都是带有否定的意味,只不过程度各异而已。
第三,关于联想的资料,造谣者污蔑说,“陶勇承认倪光南指使他搜集联想的黑材料等等……”。更有甚者,一个纯白痴居然称,“陶勇承认倪光南跟他一起编造联想国资流失的材料……”本人文章开篇核心提示就强调“联想国资流失板上钉钉”,丫瞎狗眼看不见?
关于联想国资流失——中科院计算所国拨地改变用途搞房地产,直到今天,计算所内依然有不少人还在追问.
2023年6月9日,我跟计算所一位老员工通话,他告诉我年初所里一些员工又向所领导质询所里六万平米国拨地违规改变用途搞融科质地房的事,而之前参与质询的原副所长和计算所二部的几个经理“不再说话”,前者因为得到联想发给的五千元奖金、后者分到泛海让出的联想股份——计算所内部分为两派,家里或亲朋好友在联想工作或持有联想股份的就挺联想,反之就对联想有意见。所以,有些人知道倪光南一直在告状,就联系他一起上告计算所国拨地被联想违规搞房地产,我现在电脑里的一份举报信就是倪光南与计算所几位员工联名的。
此前几年,中纪委巡视组巡查中科院,计算所员工就去举报联想国拨地违规搞房地产,但据悉巡视组在问询计算所领导层时,他们不表态——如果承认此事,联想当时每年给计算所的一两千万分红就没了……
第四,造谣者众口一词,认为我是“联想事件”的始作俑者,认为所有关于联想的负面材料都是为了打击联想而凭空捏造的,可他们就不认真想想,如果这些材料都是子虚乌有,柳传志也好、联想也好,早就付诸法律手段起诉我陶勇了!
事实上,我几年前就在文章中就“叫板”联想,希望他们出来跟我打官司,但结果是他们始终保持沉默——如果联想真的很无辜、真的没有一点我批评的问题,联想早就把我告上法庭了。同样,如果司马南、张捷对联想的批评都是凭空捏造的,那联想同样该起诉他们啊,而不是通过公关部门跟司马南接洽……
第五,jim鸡毛博士们毫无根据就凭空捏造什么我跟谁谁策划攻击联想,比如那个编造并制作“陶勇解读倪光南系列节目”的某人,我对其嗤之以鼻、不屑一顾!所以在文章中不提他的名字,但微信聊天截屏对话没抹去他名字,结果有个傻子说我故意帮他隐瞒身份、但忘了抹去微信截屏上的名字,实际上纯粹意淫。
事实上,我的批判联想之专著电子书《联想卅七年,从创造无数IT辉煌到跌下神坛》先给的司马南(之前给过明德),他本来打算根据概书做系列节目,但不巧临时患病,康复期一两周。其间,我再跟某人认识见面,他便伪作了“陶勇解读倪光南系列节目”。司马南康复后,显然没法根据我书再做系列节目,因为劣币驱逐良币,司马南肯定不会像某人一样歪曲制作“陶勇解读倪光南之类”,而忠实于原著,必然跟伪劣节目发生内容冲突……
所以,傻子们伪称我把电子书《联想卅七年,从创造无数IT辉煌到跌下神坛》给某人,并策划和让他把资料给司马南、张捷发起对联想的批判纯粹恶意揣测、胡编乱造!
第六,有一个很可笑的说法,指称司马南根据陶勇提供资料批判联想,但批判内容超越了陶勇的资料,所以,司马南对联想的有关批判属于无中生有、造假杜撰。殊不知,即便我的联想资料也不仅仅是倪光南院士提供的,他给我的大多局限于倪柳之争和国资流失等,对于他离开联想以后联想的多元化、控股上市、联想集团战略变更等等,都是我的延伸研究所得——所以,我对柳传志联想的批判同样超越了倪光南提供的资料,难道都是无中生有、造假杜撰吗?
司马南对联想的批判内容不少也是延伸研究的结果。而张捷本身就是中科院人,虽然他的节目确实使用过我网络文章中的资料——我看到有材料上的标注下划线等是我撰稿时标注的,但他对联想、中关村和中国科技产业发展历史脉络,不仅比我知道了解更早,而且更多——虽然有关倪柳之争的信息未必我知道的他都知道、但我知道的他不少都知道——而对联想、中关村和中国科技产业发展相关信息,他知道的我反而好些都不知道。有鉴于此,司马南、张捷的相关信息与研究,必然超越我的原始资料——而张捷资料并非源自我直接提供、因为我跟他素昧平生、无从交集,尽管彼此知道对方——其实跟司马南迄今也仅仅一面之交,偶或微信联系。所以,我也根本不是什么智库团队成员——如果是也没啥好保密的。
还有,罪恶团伙说我和倪光南院士没有完全审读《倪光南 大国匠心》内容,就认为司马南、张捷引用《倪光南 大国匠心》内材料属于违背事实的、未免差强人意!
问题是,我和倪光南院士没有确认此书是对最后出版书稿内容不详,无法认可。但也不具有否认其内容真实性的资格——除非确实出现失真的地方,但司马南、张捷根据自己对联想的研究依然可以确认内容的真实性啊,这跟我和倪光南院士的不确认没冲突、不矛盾啊!
关于张捷对联想、中关村过往和中国科技产业相关历史研究,这里可以举一个栗子:
2021年12月5日,张捷评联想视频节目之十二《科学家的为虎作伥》,讲述倪光南院士当年怎么与他人合伙侵犯王永民五笔知识产权的经过,看完后颠覆我的三观——没想到一贯批评柳传志股改剥夺联想科技人员知识产权的倪光南院士居然也曾侵占他人知识产权!
此前,当倪光南院士一再叫我不要在微信朋友圈针砭时事,以免带来政治风险。最后一次劝告时他说“宣传自主创新没有政治风险……”,一瞬间,倪光南院士伟大爱国科学家形象在我胸中彻底坍塌。而这一回,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前科”,再次刷新我对他的观感……
倪光南院士在知识产权问题上也是双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理所当然,指责柳传志剥夺科技人员股权同样理所当然、还站在道德制高点。
当年,倪光南主持研发的汉卡预装五笔字型不给专利费,导致联想被起诉并索赔840万。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大多数厂商生产的计算机和汉卡都预装了五笔字型,但是绝大部分都没有向五笔字形的发明人王永民和他的王码公司支付专利费,这些厂商就包括联想集团和倪光南主持研发的联想汉卡,王码公司向这些非法预装五笔字型软件的近百家厂商发送律师函和通知书,要求这些厂商向王码公司支付五笔字型知识产权使用费,然而这些厂商们包括联想发起成立了一个“倒王永民俱乐部”,研究如何向王码公司进行反击,达到不支付知识产权费的目的,王永民向法院状告联想,要求索赔840万元。
据网络信息:柳传志与倪光南意气风发合影背后的故事,这是两人在公开场合最佳也是最后的合影,会议议题却是两人对五笔字型发明人王永民的五笔知识产权进行“反攻倒算”,照片作者是齐忠。
1994年9月6日下午,联想公司在中关村奥林匹克饭店召开联想集团关于“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案情况通报会,联想公司总裁柳传志、总工程师倪光南出席该会议,倪光南向记者介绍联想公司与王码公司“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情况,并宣布正式加盟“五笔字型”纠纷与王码公司对簿公堂。
事实上,既然五笔字型汉字拥有知识产权,生产计算机和汉卡的厂商,在计算机和汉卡中预装五笔字型软件向消费者出售,就应当向王码公司支付专利使用费,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就像在计算机中预装美国微软公司的视窗系列平台软件,要向微软公司支付知识产权费用一样。
美国数字公司(DEC)是购买五笔字型专利使用权的第一家外国公司, 向王永民支付了20万美元专利使用费。
1994年底王永民对一位业内人士(网上文章没有署名)说:“有人说我胜诉了,国家的钱全部流入我的腰包里,其实这些人错了,交纳五笔字型使用费的大头是国际跨国公司。”
1994年秋,该业内人士与五笔字型纠纷案有关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士交谈时,他说:“我们是国有企业,绝对不可能把钱交给王永民,他是私营个体户。”
从1992年到1997年,历时6年之久的五笔字型知识产权案,被称为中国知识产权世纪末第一大案。
但是,因为倪光南柳传志们等国有企业合谋打劫民营企业的创新发明成果,导致“中国第一软件”王码五笔专利败诉。
王码五笔专利的败诉,造成之后经年累月中国无法向跨国公司收取五笔字型使用费,这笔费用累积就是一项巨款,其数额恐怕不亚于倪光南耿耿于怀的柳传志联想国资流失!
然而,在侵犯王永民五笔字型知识产权方面,倪光南、柳传志可谓“精诚合作”,这也为柳传志后来“剥夺”倪光南股权埋下伏笔——都是“黑吃黑”!
1994年初,该业内人士还走访了时任北京市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现任北京市中级法院一中院副院长的宿迟。宿迟毕业于北京大学,曾被公派到德国深造一年。正是他主持了五笔字型专利纠纷案一审的审判工作。
宿迟与业内人士谈起该案时说:“在中国的软件业,目前只有五笔字型软件能够与国外跨国公司如微软、CA等公司的软件抗衡,并拥有中国自主的知识产权,这样的软件不受保护还保护什么?”
第七,关于“偏听偏信倪光南院士资料”问题。
我所谓对倪光南院士资料偏听偏信,主要指资料上说柳传志借款给港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实际也有嫌疑),倪光南出于公义上告,我当时采信了。但我随着我对有关信息的逐步获取,改变了我的看法,认为倪光南对柳传志的告状不仅仅出于公义,也包含个人恩怨——2023年4月以来,我曾多次致电年届八旬的中科院计算所退休室主任,征询对此文的意见,其中还问询倪柳之争的“真实原因”,他专门去问时任联想副总经理(名字忘了),对方说是“个人恩怨”。老主任说这位副总是山东人,很耿直——但是,我对此解释并未完全采信,仅作为一种观点吧。
倪柳之争后柳传志“撤销研发中心”、“解散科技人员队伍”、停掉芯片研发、程控交换机等项目,倪光南认为这是柳传志出于报复他的目的所为,我当时采信了。所以,我就此认为是柳传志“败坏”了联想芯片研发等项目,进而对他进行相关批判。但现在,我认为倪柳之争主要因为倪光南院士引起的,深层次的原因我在下节阐述。
此外,还有一些细枝末节的资料失真,也造成我对柳传志一定程度“过度批判”,但绝非完全不该批判。比如,倪光南资料说柳传志迫害孙宏斌等,其实柳传志错误判断孙宏斌要“祸害”联想进而采取的极端措施把他送进监狱——这不是出于个人恩怨。
第八,关于影响我改变柳传志看法的人。
我在文章中提到有三个人促使我改变对柳传志的看法,但其实还有其他人、不方面透露名字,但他们跟柳传志没有直接联系,所以,影响更大。而最根本的是倪光南院士令我改变对柳传志的看法。
当倪光南院士对我面授机宜“宣传自主创新没有政治风险……”另我彻底丧失对他“伟大爱国科学家”的敬仰,我才发现他其实也跟柳传志一样,都是机会主义者。
这时候,我开始反推思考,既然倪光南院士也是投机趋向的人,那么,他对柳传志经年累月的不懈指控是出于公义吗?当年他跟柳传志之间产生的矛盾恩怨都是柳传志的过错吗?
曾经对心理学研究颇有兴趣、早年也阅读过一些中外心理学著作的我。通过跟倪光南院士多年的合作往来,发现他的一些行为处事模式有点“与众不同”,所以,我多次跟朋友说,“倪老师有人格缺陷……”这个所谓“人格缺陷”实际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人格障碍”,这是一种精神疾病——而我觉得倪光南老师患有轻微的“人格障碍”精神疾病。
“人格障碍”的特征就是自私、偏激、猜疑等等,这些特征在倪光南院士身上都一定程度存在。我在《倪光南峰高谷深“倪柳之争”葬送联想技工贸前程》中开篇前部分写到,“今天,作为曾经“跟随”倪光南工作八年的笔者,在这里撰文不求别的,就在于对中国当代科技史上的一起公案“倪柳之争”以相关“亲历者”的独特视角,进行剖析、反思和批判,以给关心中国高科技发展的人们、尤其是教育工作者在培养人才完美品格方面提供些微有益借鉴!”
请注意“尤其是教育工作者在培养人才完美品格方面提供些微有益借鉴!”这句话,但我在此文中曾写就了“人格障碍”相关内容,但觉得似乎有些敏感,怕造成“攻击诋毁”效果,就把删去了。
在倪光南院士给我资料中,就有他跟柳传志“个人恩怨”方面的记载包括书信往来。比如,1994年倪光南已经在反映柳传志违规借款给港商,其时柳传志儿子倪光南女儿大学毕业都要出国。柳传志就安排公司把自己儿子与倪光南女儿出国手续一块办理——但倪光南认为这是柳传志意图设陷、待事情办完后反咬一口倪光南利用公司资源办私事而整治他,因此拒绝柳传志的“祸心”。还有柳传志表示出于安全帮倪光南更换司机,倪光南则认为柳传志别有用心,为此,两人专门有过书面交流谈及此事……
我在阅读这两个资料中,无论过去现在,实在看不出柳传志包藏祸心,所以,在批判柳传志的文章中从未采用。
以上两个栗子不一定说明倪光南院士的猜疑心,但我却多次感受过他的奇葩猜疑心…… 至于对倪光南院士自私、偏执等的体验、同样多次感受……
所以,关于“倪柳之争”我似乎没有充分依据来说主要责任是倪光南院士,但直觉告诉我,主要是倪光南院士引发的“倪柳之争”并葬送联想科技创新前程——当然,倪柳之争的起源还有除柳传志之外的其他说法……
第九、“倪柳之争”呈现的文革遗风。
记得很多年前看过一本书,叫《文革十年史》,里面讲述文革期间各种派系斗争,动辄把人送进监狱。
柳传志统领的联想,先后把十几个员工送进监狱——据倪光南2014年的律师调查,当年法院要对涉嫌犯罪的国企员工判刑,需要国企领导签字。柳传志把十几个联想员工送进监狱,应该不是因为个人恩怨,估计都跟孙宏斌一样,认为他们“危害”联想公司事业发展,而柳传志的处理方式就带有文革遗风——当年负责具体案件的联想保卫部负责人,因为经办十几个员工入狱而不堪承受压力辞职。后来他把这些事情告诉了计算所一位室主任,头那几年我采访他时获知这一信息。
同样,倪光南执着地要把柳传志送进监狱何尝不是文革遗风?都是挥之不去的斗争哲学延续。
同样,今天围绕联想问题的两派舆论争斗,其实也或多或少带有文革遗风因素。
特别要说明的是,“倪柳之争”对联想、对中国当代科技产业发展的破坏影响太大了!
第十, 倪光南VS柳传志
我在《倪光南峰高谷深 “倪柳之争”葬送联想技工贸前程》曾说过,柳传志是时代的产物,“人人都是柳传志”但是,我没说地是:人人不该是柳传志!
头两年,我曾经对国家部委的朋友说过:“倪光南、柳传志都是投机分子,但是,倪光南投机利国利民……”
我说倪光南院士是成功的投机者并非否定他作为优秀工程师或杰出科研人员的价值,而是认为他跟“伟大爱国科学家”这样一个殊荣是有距离的、并非名副其实的,这是被造神所致!
同样吗,倪光南院士也不是“贫穷院士”,就在昨天,微信视频又有人制作倪光南院士为国贡献却贫困潦倒租房住…… 留言去很多参与悲情唏嘘的,但也有几位貌似家长的发问:孩子看到这些会怎样想?是啊,如果院士贡献瞩目,却落得个贫困潦倒租房住,孩子们会努力去当院士吗?
经济学有个“经济人假设”、每个人都是经济人,以追求物质利益为目的而进行经济活动的主体,人人都希望以尽可能少的付出,获得最大限度的收获。
“经济人假设”不能说是绝对真理,但应该属于比较普遍的现象。所以,倪光南院士投机成功无可厚非。
柳传志其实也很有事业心,从他跟倪光南精诚合作的十年就可以看出,他全力支持领军联想研发团队开发联想286微机主板和联想286微机等一系列科技创新产品取得瞩目成绩,可惜因为“倪柳之争”前功尽弃。因为不懂技术,最后把许多精力放到了钱生钱上……
不过今天,如果在倪光南、柳传志两人中二选一的话,还是要首选倪光南!毕竟,倪光南的社会价值与贡献明显超过柳传志。
……
第十一,关于网络诽谤,我会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奸犯科者是逃脱不了法律制裁的!
最后,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对于那些网络诽谤者,我没必要跟他们对骂,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尊严就行。只要我的朋友们理解、支持和认可我就行!